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红色文献资源阅览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3-04 1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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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室阅览。

二、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室内不得大声说话或闲谈逗笑,走动应尽量轻声。

三、本室图书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将图书携出室外者按盗书处理。

四、读者每次限取最多5图书阅览,阅后应将图书放回原处。

五、爱护室内图书资料,不得涂改、撕页、损坏、偷窃,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处理。

六、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在自习桌以外地方放置个人物品,不得在室内进食或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自修结束后请将废弃物品随身带走

七、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占座。离开阅览室时请带走私人物品。工作人员每晚闭馆前将清空室内所有个人物品,若发生物品遗失,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

八、爱护室内设施,严禁破坏桌椅,违者按公物原价加倍赔偿。室内桌椅未经允许不得搬动,严禁用任何物件占用座位。

九、如有党建相关团体活动,需提前预约。预约详情可至图书馆官网查看《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红色文献资源阅览室预约方法》。

十、为保障消防安全,阅览室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室内;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十一、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读者如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