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图书馆考研考公图书存放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3-04 15: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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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存放柜仅供我校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的读者使用,数量有限,根据申请顺序 及读者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使用情况发放

二、每年上半年根据申请顺序发放,下半年一半数量优先分配给上学期自修室使用频率高的同学(以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微信群内程序打卡情况为依据),一半数量按申请顺序发放。

三、储物格锁匙由读者自行配备,并提供给图书馆一把备用钥匙,如中途换锁需重新提交。退柜时可取回备用钥匙。

四、储物格仅允许存放读者个人的书籍、资料、笔记本,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读者需爱惜图书存放柜,如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读者中途弃用图书存放柜或使用期限到期后,需及时到格物楼508现刊、工具书阅览室管理处办理退柜手续。弃用或使用期限到期后,请于三天内取走书籍资料,逾期不取视为弃用书籍。

六、管理人员会不定期抽查图书存放书柜是否被合理利用,如被发现存放违规物品、连续五日空柜,则此书柜将被收回重新分配。

七、严禁转让、租借、买卖图书存放书柜储物格,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及相应处理。

八、此图书存放柜免费提供给考研、考公读者备考时使用,不负责保管读者资料,如有遗失读者自行负责。

九、如读者不遵守规定,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储物格使用权。

十、本规定不明之处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