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04 16: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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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馆工作人员在馆长的领导下做好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全馆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患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防患于未然。

三、严禁在馆内吸烟、明火作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进馆。

四、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确认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失效,以保证消防设备常年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

五、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和设备,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及时报警。

六、保持各通道和疏散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

、经常检查、认真保管各种电器设备,以防遗失或被盗;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或上报处理。每天闭馆前,关闭门窗和水电。

、工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负安全责任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时间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寒暑假、节假日前要做好安全布防。

九、各库、室工作人员必须保管好图书馆的钥匙,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必须办好钥匙移交手续。

十、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加强图书馆网络政治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不该上网的资料绝不上网。电子阅览室的电脑须安装硬盘保护卡。

十一、由于个人失职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严重者给予处罚。如因此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原价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和处罚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