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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与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读者学习环境,满足读者长期存放学习资料的需求,规范寄存柜的使用与管理,保障资源公平、有序、高效利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所指寄存柜位于一楼物品寄存处及七楼研讨区。
第三条 寄存柜的使用遵循“实名申请、一人一柜、先到先得、按学期轮换”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须为广州新华学院在读学生,申请时须通过企业微信“新华码”完成实名身份验证。面向“四考”学生开放区域的寄存柜,申请学生须提交相关凭证。
第五条 上学期存在以下违规记录之一的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
(一)转租寄存柜;
(二)存放违禁品;
(三)逾期未清退;
(四)其他经图书馆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章 申请方式与分配规则
第六条 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周开放线上申请(因开放时间已经是本学期的第3周,所以本学期的线上申请时间为第3-4周),上学期使用名额自动失效,新学期需重新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图书馆最新通知为准。
第七条 申请途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额满即止。
第八条 分配原则:
(一)一楼寄存柜1-9号柜: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
(二)一楼寄存柜10-17号柜及七楼寄存柜:面向“四考”(考公、考研、考编、考证)学生开放申请;
(三)按申请顺序分配,先到先得;
(四)分配结果将在QQ咨询群(群号:1079887496)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核查。
第九条 领用流程: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承诺书》;
(二)提交后,按以下方式使用:
1.一楼寄存柜为智能柜,凭企业微信“新华码”扫码使用对应格口;
2.七楼寄存柜为非智能柜,不设锁具及扫码装置,直接使用对应格口。
第四章 使用期限及规范
第十条 使用期限为一个学期,使用者须在期末闭馆前5个工作日内清空寄存柜并办理退柜手续。未按时清退者,图书馆将统一清理柜内物品并移至指定暂存处。暂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认领的,图书馆有权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存放范围:
(一)仅限存放书籍、文具等学习物品;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有异味等违禁品;
(三)不得存放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四)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证件、现金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承担遗失或损坏责任。
第十二条 存取时间:仅限图书馆开放时段内操作,闭馆期间禁止入馆存取物品。
第十三条 专属使用:寄存柜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借用或私下交易,违者立即取消本学期使用资格并通报处理。
第十四条 爱护公物:使用者应轻开轻关,保持柜内外清洁,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以下行为视为违规:
(一)存放违禁品或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二)转借、转租或变相牟利;
(三)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
(四)期末未按时清空退柜。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措施:
(一)首次违规:取消本学期使用权,并暂停下学期申请资格;
(二)累计违规2次及以上:永久取消寄存柜使用权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图书馆将不定期开展抽检,抽检时间及格口安排将在QQ咨询群通知。抽检中发现违规行为的,按本规则处理。
第十八条 若遇使用故障(如柜门无法正常开启等),请及时联系一楼服务台或七楼服务台,严禁暴力撬柜。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2
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流程
申请阶段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广州新华学院在读学生,申请时须通过企业微信“新华码”完成实名身份验证。面向“四考”学生开放区域的寄存柜,申请学生须提交相关凭证。
2.上学期存在转租寄存柜、存放违禁品、逾期未清退等违规记录的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请自觉遵守规则。
(二)申请方式与范围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周开放线上申请(因开放时间已经是本学期的第3周,所以本学期的线上申请时间为第3-4周),上学期使用名额自动失效,新学期需重新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图书馆最新通知为准。。
2.申请途径: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额满即止。

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3.申请范围
(1)一楼寄存柜1-9号柜: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
(2)一楼寄存柜10-17号柜及七楼寄存柜:面向“四考”(考公、考研、考编、考证)学生开放申请。
二、分配与领用阶段
(一)结果公示:按申请顺序分配,先到先得,分配结果将在QQ咨询群(群号:1079887496)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核查。
(二)签署使用承诺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承诺书》。

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承诺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三)开通使用
1.一楼寄存柜为智能柜,凭企业微信“新华码”扫码使用对应格口;
2.七楼寄存柜为非智能柜,不设锁具及扫码装置,直接使用对应格口。
三、日常使用阶段
(一)使用周期:单次使用周期为一个学期,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借用或私下交易,违者立即取消本学期使用资格并通报处理。
(二)存取规则
1.仅限存放书籍、文具等学习物品;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有异味等违禁品;
3.不得存放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4.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证件、现金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承担遗失或损坏责任。
5.仅限图书馆开放时段内存取物品,闭馆期间禁止入馆操作。
(三)运维与维护
1.使用者应轻开轻关,保持柜内外清洁,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2.若遇使用故障(如柜门无法正常开启等),请及时联系一楼服务台或七楼服务台,严禁暴力撬柜。
四、到期退柜阶段
使用者须在期末闭馆前5个工作日内清空寄存柜并办理退柜手续。未按时清退者,图书馆将统一清理柜内物品并移至指定暂存处。暂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认领的,图书馆有权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并按违规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