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广州校区图书馆学生助理管理细则
图书馆学生助理分为固定岗助理和公益岗助理。为确保图书馆学生助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根据《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管理规定》,结合广州校区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固定岗助理
(一)图书馆固定岗助理由学校学生处统一招聘。每年9或10月学生处发出招聘启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需要提交贫困家庭证明),所属二级院系和图书馆进行资格审查。
(二)图书馆从学生申请材料中,挑选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根据需要分配到各工作区域,由区域老师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组织管理能力等,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培训后上岗试用两周,试用期合格者录取为固定岗助理。
(三)为了不影响图书馆的正常运作,固定岗助理优先招收大一、大二学生,每学年区域负责老师对其考核择优续聘。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除外)。
(四)固定岗助理除了参加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外,还要参加图书馆的晚上和周末的值班。
(五)固定岗助理按月计酬,一般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公益岗助理
(一)图书馆公益岗助理由学校学生处统一招聘。每年9或10月学生处发出招聘启事,由图书馆统一安排招聘时间,各区域负责老师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图书馆根据需要可增加招募次数。
(二)录取为公益岗助理的学生由区域老师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具体的工作内容听从区域老师的安排。
(三)公益岗助理按实际服务时数由学生处给予服务时数证明。
三、公益岗助理转固定岗助理岗条件
(一)图书馆公益岗助理和固定岗助理的名额由学生处下达。图书馆每年9月根据需要从公益岗助理中适当纳新
(二)每年9月,区域负责老师在公益岗助理在职满一学期的学生中,挑选考核优秀的同学转为临时固定岗。
(三)临时固定岗上岗试用两周,试用合格后录用为固定岗助理,图书馆将在网页上公布录用的名单,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图书馆固定岗助理和公益岗助理由图书馆统一安排工作,主要有编目助理、书库管理助理、阅览室助理岗位。
(二)固定岗助理和公益岗助理需听从区域负责老师的指导和工作安排,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完成工作,同时兼顾好学业,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三)严格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图书馆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热心为读者服务。
(四)每个区域设一名负责学生,协助区域负责老师排班、核算助理工时和酬金,按经费控制本区域的工时数。
(五)每位助理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10小时。一旦工作排班排定,不得随意更改,需要变更须经所在区域的负责老师同意。
(六)因工作需要,经不同区域负责老师协商和同意,固定岗助理或公益岗助理可临时调用支持别的区域的工作。
五、奖罚办法
(一)为表彰和奖励表现优异的 “图书馆助理”,每年图书馆读书节期间评选若干名“优秀图书馆助理”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将推选到学校参评“勤工助学之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勤工助学资格:
1. 责任心不强或不遵守岗位要求的;
2. 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
3. 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级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4. 因勤工助学严重影响学习的;
5. 日常生活铺张浪费的;
6. 有不服从安排、弄虚作假的,无故缺勤二次以上的。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