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考研考公图书存放柜管理规定

广新图书〔2024〕11号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和营造良好的考研考公氛围,方便考研考公学生书籍资料的存放,改善学习条件,特向考研考公学生免费提供图书存放柜。为规范图书存放柜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学生个人财物的安全,更好地发挥图书存放柜的作用,制订本管理规定。

图书存放柜仅供我校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的读者使用,数量有限,根据申请顺序及读者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使用情况发放。

图书馆存放柜每年上半年根据申请顺序发放,下半年一半数量优先分配给上学期自修室使用频率高的同学(以考研考公专用自修室微信群内程序打卡情况为依据),一半数量按申请顺序发放。

图书存放柜锁匙由读者自行配备,并提供给图书馆一把备用钥匙,如中途换锁需重新提交。退柜时可取回备用钥匙。

图书存放柜的使用需严格遵守图书馆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者要爱惜公共财产,不得损坏、随意涂写储书柜,不得私自加锁,如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图书存放柜仅允许存放读者个人的书籍、资料、笔记本,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脑、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由本人自行负责。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读者中途弃用图书存放柜或使用期限到期后,需及时到图书馆办理退柜手续。弃用或使用期限到期后,请于三天内取走书籍资料,逾期不取视为弃用书籍。

管理人员会不定期抽查图书存放书柜是否被合理利用,如被发现存放违规物品、连续五日空柜,则此书柜将被收回重新分配。

严禁转让、租借、买卖图书存放书柜储物格,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及相应处理。

图书存放柜免费提供给考研考公读者备考时使用,如读者不遵守规定,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储物格使用权。

本规定由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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