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修室是学校为全体师生提供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自修室安全、合理和公平使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制定本管理规定。
进入自修室的读者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禁止穿背心、睡衣、拖鞋等不适宜的服装进入。
保持文明礼貌,言行举止得体。遵守公共秩序,进出时请勿拥挤,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
保持自修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制造其它噪音。进入自修室后,请将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至室外进行。
爱护自修室的公共设施,禁止随意涂抹刻画。不得擅自挪动自修室的桌椅、设备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在自习桌以外地方放置个人物品,禁止在室内进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自修结束后,请将废弃物品随身带走。
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离开自修室时,请带走私人物品。每晚闭馆前,工作人员将清理室内遗留物品,若有遗失,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
为保障消防安全,自修室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请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由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