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具有浏览网站、检索阅览电子文献和多媒体技术服务等主要功能。为维护电子阅览室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的阅览秩序,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室。
读者上机应自觉遵守国家、学校和图书馆有关规定,不在网上发表反动、错误言论,不得浏览反动、色情等不良信息,违者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爱护所使用的设备,不得自行搬移各种设备,不得插、拔电源及信号线;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机器运行中若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读者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删改和安装计算机系统配置文件及已装软件。
请自觉遵守《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不携带雨伞(可以放进背包)、食物入内,保持机房安静、整洁,请勿在电脑桌以外的地方放置个人物品,爱护公物,讲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
读者个人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更不允许一人占用多个座位;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
下机时应自觉关机,携带好随身物品离开,做到人走物走,否则视为占座。
为保障消防安全,电子阅览室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室内;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读者如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