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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照片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更好地宣传图书馆,鼓励和引导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我馆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第8届读书节来临之际,将向全校师生征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照片。此次图书馆照片的征集,以摄影艺术为载体,引领更多的读者爱上阅读,享受阅之美,进一步促进我校“书香校园”的建设。请用你的视角、镜头捕捉图书馆最美的地方或你印象最深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

拍摄作品要求

1、拍摄作品须是两校区图书馆的某一处、几处或图书馆整体建筑、图书、人文等;作品须能够真实体现本馆的特色、风貌;

2、拍摄作品必须是专业相机、具有高清,至少是15000px*2700px;建议使用JPEG等通用格式;

3、景物拍摄作品,尽量不出人物。如有人物,最好侧面或背影出现。图书馆活动拍摄作品,可以出现人物。

三、投稿注事项

1、拍摄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拍摄作品投稿请提交电子版照片。同时还需提交《图书馆照片征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版。

3、拍摄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到:398576862@qq.com,文件名用“照片-单位-姓名+学号”、“照片征集报名表-单位-姓名+学号”命名。纸版报名表请交到东莞校区图书馆第三书库或广州校区图书馆中区书库。

投稿截止时间

2018年3月31日。

五、拍摄作品评选及奖励

1、拍摄作品,主办方有权利对所有作品进行筛选,并对符合参赛条件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评比。

2、筛选后的作品评选将通过新华读书社微信公众号平台投票评选,评选结果将于4月12日起公示一周,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品,颁奖时间将在4月25日(暂定)举行。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六、注意事项

1、拍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拍摄的作品。作品必须原创,作者对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作品系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

2、拍摄作品一经入选,其使用权归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图书馆有永久免费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网站展示及制作、使用等权利,而不需另外告知参赛选手。

3、凡参选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的一切规定及要求。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

2018年1月10日

图书馆照片投稿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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