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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开放申请及使用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5:3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读者:

为进一步优化学习环境,满足读者长期存放学习资料的需求,图书馆决定开放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的申请为保障寄存柜资源公平有序使用,现将申请安排、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有需要的读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广州新华学院在读学生,申请时须通过企业微信“新华码”完成实名身份验证。面向“四考”学生开放区域的寄存柜,申请学生须提交相关凭证。

上学期存在转租寄存柜、存放违禁品、逾期未清退等违规记录的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请自觉遵守规则。

二、申请方式与分配规则

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周开放线上申请(因开放时间已经是本学期的第3周,所以本学期的线上申请时间为第3-4周),上学期使用名额自动失效,新学期需重新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图书馆最新通知为准。。

申请途径: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额满即止。

东莞校区新图书寄存柜申请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分配原则

   1.一楼寄存柜1-9号柜(共216格):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

2.一楼寄存柜10-17号柜(共192格)及七楼寄存柜(共282格):面向“四考”(考公、考研、考编、考证)学生开放申请。

以上寄存柜按申请顺序分配,先到先得分配结果将QQ咨询群(群号:1079887496)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核查。

领用流程: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寄存柜使用承诺书》提交后,按以下方式使用:

1.一楼寄存柜为智能柜,凭企业微信“新华码”扫码使用对应格口;

2.七楼寄存柜为非智能柜,不设锁具及扫码装置,直接使用对应格口。。

东莞校区新图书寄存柜使用承诺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三、使用期限及规范

使用期限:使用周期为一个学期,使用者须在期末闭馆前5个工作日内清空寄存柜并办理退柜手续。未按时清退者,图书馆将统一清理柜内物品并移至指定暂存处。暂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认领的,图书馆有权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

存放范围:仅限书籍、文具等学习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有异味等违禁品,不得存放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证件、现金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承担遗失或损坏责任。

存取时间:仅限图书馆开放时段内操作,闭馆期间禁止入馆存取物品。

专属使用:寄存柜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借用或私下交易,违者立即取消本学期使用资格并通报处理。

爱护公物:使用者应轻开轻关,保持柜内外清洁,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四、违规处理

(一)以下行为视为违规

1.存放违禁品或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2.转借、转租或变相牟利

3.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

4.期末未按时清空退柜。

)违规处理措施

1.首次违规:取消本学期使用权,并暂停下学期申请资格;

2.累计违规2次及以上:永久取消寄存柜使用权限。

五、其他说明

图书馆将不定期开展抽检,抽检时间及格口安排将在QQ咨询群通知。抽检中发现违规行为的,按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与管理规则》(见附件1)处理。

若遇使用故障(如柜门无法正常开启等),请及时联系一楼服务台或七楼服务台,严禁暴力撬柜


附件:1.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与管理规则

 2.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流程


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

2026年9 月11日


附件1

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与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读者学习环境,满足读者长期存放学习资料的需求,规范寄存柜的使用与管理,保障资源公平、有序、高效利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所指寄存柜位于一楼物品寄存处及七楼研讨区。

第三条 寄存柜的使用遵循“实名申请、一人一柜、先到先得、按学期轮换”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须为广州新华学院在读学生,申请时须通过企业微信“新华码”完成实名身份验证。面向“四考”学生开放区域的寄存柜,申请学生须提交相关凭证。

第五条 上学期存在以下违规记录之一的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                                                                

)转租寄存柜

)存放违禁品;

)逾期未清退;

)其他经图书馆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章 申请方式与分配规则

第六条 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周开放线上申请(因开放时间已经是本学期的第3周,所以本学期的线上申请时间为第3-4周),上学期使用名额自动失效,新学期需重新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图书馆最新通知为准。

第七条 申请途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额满即止。

第八条 分配原则:

(一)一楼寄存柜1-9号柜: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

)一楼寄存柜10-17号柜及七楼寄存柜:面向“四考”(考公、考研、考编、考证)学生开放申请;

)按申请顺序分配,先到先得;

)分配结果将在QQ咨询群(群号:1079887496)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核查。

第九条 领用流程: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承诺书》;

)提交后,按以下方式使用

1.一楼寄存柜智能柜,凭企业微信“新华码”扫码使用对应格口;

2.七楼寄存柜非智能柜,不设锁具及扫码装置,直接使用对应格口。

第四章 使用期限及规范

第十条 使用期限为一个学期,使用者须在期末闭馆前5个工作日内清空寄存柜并办理退柜手续。未按时清退者,图书馆将统一清理柜内物品并移至指定暂存处。暂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认领的,图书馆有权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存放范围:

)仅限存放书籍、文具等学习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有异味等违禁品;

)不得存放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手机、证件、现金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承担遗失或损坏责任。

第十二条 存取时间:仅限图书馆开放时段内操作,闭馆期间禁止入馆存取物品。

第十三条 专属使用:寄存柜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借用或私下交易,违者立即取消本学期使用资格并通报处理。

第十四条 爱护公物:使用者应轻开轻关,保持柜内外清洁,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以下行为视为违规:

)存放违禁品或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转借、转租或变相牟利;

)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

)期末未按时清空退柜。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措施:

)首次违规:取消本学期使用权,并暂停下学期申请资格;

)累计违规2次及以上:永久取消寄存柜使用权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图书馆将不定期开展抽检,抽检时间及安排将在QQ咨询群通知。抽检中发现违规行为的,按本规则处理。

第十八条 若遇使用故障(如柜门无法正常开启等),请及时联系一楼服务台或七楼服务台,严禁暴力撬柜。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州新华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2

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流程

申请阶段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广州新华学院在读学生,申请时须通过企业微信“新华码”完成实名身份验证。面向“四考”学生开放区域的寄存柜,申请学生须提交相关凭证。

2.上学期存在转租寄存柜、存放违禁品、逾期未清退等违规记录的读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请自觉遵守规则。

申请方式范围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周开放线上申请(因开放时间已经是本学期的第3周,所以本学期的线上申请时间为第3-4周),上学期使用名额自动失效,新学期需重新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图书馆最新通知为准。。

2.申请途径: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申请表》,额满即止。

       东莞校区新图书寄存柜申请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3.申请范围

1)一楼寄存柜1-9号柜: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

2)一楼寄存柜10-17号柜及七楼寄存柜:面向“四考”(考公、考研、考编、考证)学生开放申请

二、分配与领用阶段

结果公示:按申请顺序分配,先到先得,分配结果将在QQ咨询群(群号:1079887496)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核查。

签署使用承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须通过企业微信扫码填写并提交《东莞校区新图书馆寄存柜使用承诺书》。

      东莞校区新图书寄存柜使用承诺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开通使用

1.一楼寄存柜为智能柜,凭企业微信“新华码”扫码使用对应格口;

2.七楼寄存柜为非智能柜,不设锁具及扫码装置,直接使用对应格口。

三、日常使用阶段

使用周期:单次使用周期为一个学期,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借用或私下交易,违者立即取消本学期使用资格并通报处理。

存取规则

1.仅限存放书籍、文具等学习物品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有异味等违禁品

3.不得存放未办理外借手续的馆藏图书

4.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证件、现金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承担遗失或损坏责任。

5.仅限图书馆开放时段内存取物品,闭馆期间禁止入馆操作。

运维与维护

1.使用者应轻开轻关,保持柜内外清洁,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寄存柜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2.若遇使用故障(如柜门无法正常开启等),请及时联系一楼服务台或七楼服务台,严禁暴力撬柜。

四、到期退柜阶段

使用者须在期末闭馆前5个工作日内清空寄存柜并办理退柜手续。未按时清退者,图书馆将统一清理柜内物品并移至指定暂存处。暂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认领的,图书馆有权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置,且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按违规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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